一、关联方认定
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重要关联方为:主要理事单位(1/5以上理事来自该单位)、对外投资的被投资方、共同投资方等。
二、关联方交易行为性质认定
关联方交易,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、劳务或义务的行为,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,主要类型为:购买或销售商品;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;提供或接受劳务;担保;提供资金(贷款或股权投资);租赁;代理;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;许可协议;代表基金会或由基金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;关键管理人员薪酬。
三、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
基金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,均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要关联方信息。具体内容包括:重要关联方的名称及业务性质等;基金会披露关联方交易包括:交易金额、交易定价政策、未结算项目的金额、条款和条件,以及有关提供或者取得担保的信息;披露关联方提供的非交易项目的金额、条款和条件,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。 四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审核、批准及审计
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关联方交易信息审核、批准等程序,并引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,对基金会关联方交易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进行实质性测试。